容器不積水,杜絕病媒蚊;預防登革熱,大家一起來

[生活]  日期︰2014-11-25   瀏覽人次︰546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資料顯示,本年截至10月20日,累計共6,105例登革熱病例,包括境外移入病例191例及本土病例5,914例,其中今年入夏後本土病例為5,900例(高雄市5,757例、屏東縣76例、台南市31例、澎湖縣7例、新北市6例、台中市4例、嘉義市及台北市各3例、新竹縣、台東縣及彰化縣各2例、桃園縣、苗栗縣、嘉義縣、宜蘭縣、新竹市、南投縣及雲林縣各1例)。境外移入病例感染源分別為印尼53例,馬來西亞52例,菲律賓30例,中國大陸16例,新加坡9例、緬甸7例,泰國及越南各6例,諾魯、柬埔寨、孟加拉及印度各2例,日本、法屬玻里尼西亞、沙烏地阿拉伯及吐瓦魯各1例。
本縣2例本土性登革熱確診個案(感染地均不排除為南部-高雄地區),為積極防堵疫情,本局已於醫院通報疑似個案當天下午進行個案居住及工作地之病媒蚊調查與孳生源清除工作並進行擴大疫調,除擴大防治措施外,積極加強各項嚴密的防範措施,以便及時遏止疫情擴大及蔓延。
本局提醒民眾,如前往東南亞及南部(台南、高雄及屏東)等登革熱流行地區,務必做好自我防蚊準備,如穿著長袖淡色衣褲,皮膚裸露處可塗噴防蚊液等;返家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現發燒、四肢痠痛、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骨骼關節痛及皮膚紅疹等症狀時,應立即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史,以利早期診斷與治療。
本局在此呼籲,為避免本土登革熱疫情發生,民眾應每週檢視住家戶內外環境衛生,動手清除積水容器等孳生源,讓病媒蚊無法產卵繁殖,這是防治登革熱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若經本局或本縣環保局稽查民眾住家內外(戶外公共場所)有病媒蚊孳生源而不清除,將以下列法規開罰,請民眾協助配合政府登革熱防治工作。
(為強化孳生源清除,對於可清理的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則立即清理,難以清理之處,例如:廢棄輪胎、廢棄傢俱等,可向轄區清潔隊進行通報並協助運走清除。)

「容器不積水,杜絕病媒蚊;預防登革熱,大家一起來。」
臺東縣衛生局 關心您


「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執行工作相關法規規定:
傳染病防治法
第25條第2項:
前項病媒孳生源之公、私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依地方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主動清除之。
第36條:
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
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
(罰則)第70條第1、2款: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一、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二、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所定檢查、治療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

廢棄物清理法
第11條:
一般廢棄物,除應依下列規定清除外,其餘在指定清除地區以內者,由執行機關清除之:
一、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
二、與土地或建築物相連接之騎樓或人行道,由該土地或建築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
三、因特殊用途,使用道路或公共用地者,由使用人清除。
四、火災或其他災變發生後,經所有人拋棄遺留現場者,由建築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無力清除者,由執行機關清除。
五、建築物拆除後所遺留者,由原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
六、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
七、化糞池之污物,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
八、四公尺以內之公共巷、弄路面及水溝,由相對戶或相鄰戶分別各半清除。
九、道路之安全島、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場所,由管理機構清除。
第27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四、自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但搜揀依第五條第六項所定回收項目之一般廢棄物,不在此限。
五、拋置熱灰燼、危險化學物品或爆炸性物品於廢棄物貯存設備。
六、棄置動物屍體於廢棄物貯存設備以外處所。
七、隨地便溺。
八、於水溝棄置雜物。
九、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十、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
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罰則)第50條第1、3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一、不依第十一條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清除一般廢棄物。
三、為第二十七條各款行為之一。


10月1日起開始,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65歲以上老人、50-64歲高風險慢性病患、機構對象及罕見疾病患者、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重大傷病者及孕婦。
台東縣衛生局呼籲,因秋冬為流感好發季節,凡符合接種條件者,請攜帶身份證件及健保卡,前往各地合約醫療院所、衛生所(台東縣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查詢網址: http://www.ttshb.gov.tw/)進行接種。疫苗係由政府提供,施打對象僅需負擔掛號費及診察費,65歲以上老人、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其診察費由政府支付、掛號費免費。國小學童經家長同意於學校接種者則不須負擔任何費用,若因特殊因素需至醫療院所接種者須自付掛號費及診察費。
流感疫苗接種相關資訊均置於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網查詢(網址:http://flu.cdc.gov.tw/),民眾亦可撥打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或本局流感疫苗諮詢專線331171分機217諮詢。

發佈單位:台東縣衛生局
新聞連絡:鄭琪齡
連絡電話:331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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