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台東市調解委員會有關車禍交通事故路權及責任判定研討會於市所簡報室召開,
由市長張國洲主持,與調解會主席吳振貴,調解委員們進行業務交流, 並邀請到台東縣交通隊交通組王東平小隊長,講授路權歸屬及肇事責任判定。 張國洲市長表示,臺東市調解會連續八年來調解行政業務考核, 獲得內政部第一名的績效,感謝調解委員們及業務承辦人之辛勞, 為民排憂解紛,也減少司法資源之耗損,希望台東市調解會能夠繼續維持良好績效, 節省社會資源,藉著委員的專業長才與素養弭平紛爭,為社會帶來和諧溫馨氣氛。 臺東市調解會表示,我國於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採絕對路權概念, 意指車道是給車子走的,行人必須走人行道、地下道或天橋, 不能任意行走於車道上;汽、機車亦要依道路標示分道而行。 依現今執法者與車禍鑑定委員會,都有著「路權歸屬」的新觀念, 意即侵犯到他人的路權即屬違規的一方。是故大車撞小車,車撞行人, 車是否有罪,應依具體個案認定之,請民眾要注意用路安全,避免誤觸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