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04 07 嘉明湖步道管理新制度 期以尊重環境並考量在地權益共同努力發展永續性的步道生態旅

[生活]  日期︰2015-04-07   瀏覽人次︰252

嘉明湖步道管理新制度 期以尊重環境並考量在地權益共同努力發展永續性的步道生態旅遊

嘉明湖國家步道之山屋管理及住宿新措施於4月1日上路,新制度考量環境生態保護、無痕山林及登山安全等,方進行總量管制,及山屋設施採使用者付費制度。管理單位臺東林管處分析,該處投注在步道及山屋設施修繕、維護、管理及清潔等,每年約需投入相關維運經費1千萬元,該處希望倡導使用者付費的觀念,讓環境更好。

臺東林管處與海端鄉公所共同成立「原住民族部落之自然保育與生態旅遊諮詢委員會」,並將於4月9日召開第1次「農委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與臺東縣海端鄉原住民族部落之自然保育與生態旅遊諮詢委員會」,會議中將針對如何與海端鄉公所協力輔導成立在地高山協作員組織(包含:揹工、嚮導及廚工等高山協作人員),並協助完成相關人員培力,及組織合作認證。臺東林管處對於海端鄉民及各方所提供建議與意見,會予以尊重與重視,並在諮詢委員會議中討論。

臺東林管處再次強調,每日20名單日往返的名額,係考量部份民眾有前往嘉明湖國家步道進行短程健行、賞景的需求所設,並非如媒體報導,限制揹工於當日往返嘉明湖,特此再次說明。針對揹工床位付費疑義,臺東林管處指出,揹工、廚工等高山協作人員為協助登山團體進行登山健行活動而衍生的行業,在安排登山行程、僱用揹工及登山床位等作業時,登山團體應支付相關經費。該處參考國際案例,指出國際上著名聖山,登山人員所僱請的嚮導及揹工等,也都需要有認證及登記,且高山協作人員的住宿也由登山團體(需求者)來協助申請並負擔費用。

臺東林管處處長張鐵柱表示,基於共同維護嘉明湖國家步道生態旅遊與兼顧步道安全及永續發展,並落實與當地原住民族合作等大方向引導下,將持續努力推動,並完善嘉明湖國家步道山屋及營地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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